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1
第一条目的
(一)明确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完善公司人事考核、监督、晋升机制。
(二)考评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以确定该员工聘用等级及薪酬水平。
第二条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发现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试用对象:试用期内员工。
第四条试用时间
(一)一般职位的员工,试用期1-3个月。
(二)较高管理职位的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办法
(一)试用期到期前两周,人力资源部提醒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估;
(二)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人力资源部收回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评估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试用期评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2
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雨中情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试用期管理的目的
1、 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
2、 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
二、 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 员工试用期薪酬由公司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
3、 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公司相关福利规定执行。
三、 试用期管理
1、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 试用期考核
1、 考核组织及周期
(1) 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 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
2、 考核办法与形式
(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
(2) 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
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试用期员工在每月28日前根据岗位安排及领导要求,编排次月工作计划及指标,经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执行(入职当月由直接领导编排)。次月25前根据工作计划核定完成情况,并由员工所属职级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评价。
(3) 综合评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
每月25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综合评估表相关内容对员工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30前总考核成绩,由员工直接领导对员工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员工直接上级汇总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辞退)的依据。
3、 考核结果处理
(1) 员工试用期内两次以上出现未完成核定的工作计划情况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
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酌情考虑为该员工转岗。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结合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70分及以上的,视为胜任岗位要求予以转正。
(4) 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公司重点培养人才队伍。
4、 考核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
(1)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3) 对公司公司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面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
五、 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转正。
六、 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经公司总裁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1、 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2、 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及说明)
3、 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4、 试用期考核面谈记录表
附件二
评估表使用指导说明
1、使用说明
《试用期综合评估表》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岗位试用期内员工。
2、指标说明
(一)评估一级指标分为工作业绩指标、工作态度指标与工作能力指标三大类,分别占50分、25分、25分;
“工作业绩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
“工作态度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工作能力指标”有五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0%;
(二)每个二级指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较差,五个档次,评估者根据被评价对象在过去一个月的实际业绩选择相应的档次进行客观评估。
3、评估者:
评估参与者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根据员工职级所在的考核组织确定评估者,在同一指标的评分权重是30%、50%、20%。其中:
(1)部门主管及以上职位员工:
A:直接领导(或同事)评估:30%;
B:部门领导评估:50%;
C:人力资源部评估:20%。
(2)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
A: 总裁室分管领导:30%;
B: 董事会:50%;
C: 人力资源部:20%。
4、计算公式
二级指标综合得分=A级得分×30%+B级评分×50%+C级评分×20%一级指标综合得分=∑二级指标(Mn×二级权重分)(M为二级指标综合得分,M≤5,n≤5)月度评估综合得分=业绩考核指标×50%+能力考核指标×25%+态度考核指标×25% ;试用期最终得分=∑月度评估综合得分(N1+N2+…N6)/N,(N为试用期月数,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