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的策划书
伴着时间的流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工作目标和挑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策划书了。那么如何把策划书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创业的策划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学生创业的策划书1很多上过大学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大学时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魂牵梦绕的岁月,风花雪月的年纪,对身边的事做起来都很有激情,对新鲜事物的出现总表现的很BIT(BIT指对某事物的偏爱)。资讯畅通无阻,信息频繁交换,时代瞬息万变,新旧事物交替很快,大学生作为时代的领跑者,也是一样。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的闲置物品很多,学生生涯十五年,学习用书,卡通书,杂志,音像物品,体育用品等,这其中不乏许多没有用的东西。这些东西送给同学,亲戚,朋友,那也只是一部分还有剩下的一部分却不知道如何处理。我们在校期间传统的出售方式一般以在校园内张贴广告或委托同学代售。这样虽然可以处理掉一些闲置物品但是效果不佳。大部分学校的校园网都开设了“供求信息”一项,可是在市场调研中的数据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效果也是不好。针对与此,就校园大学生闲置物品置换方案阐述如下:
一.市场潜力:
1.目前吉林农业大学在校学生200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4100余人,研究生1100人,在编教职工1700多人,20xx年学校计划招生4300人,比20xx年多出140人。未来3年内大学继续扩大招生,在校大学生还会持续增加,消费市场和货源非常稳定。
2.我本身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经常体会到自己闲置物品太多,扔掉很可惜,自己一留下很多东西都用不到了,有心卖掉又没有时间和精力,最主要是没有一个真正的交易市场。
3.我在吉林农业大学校园内做了一个关于大学生闲置物品如何处理的市场调查。市场调查报告共100份.
(1)你想对你的闲置物品如何处理?
留作纪念 卖掉 丢弃 送给同学
52 42 21 16
(2)如果你有闲置物品想处理你会选择哪种方式?
在校园内张贴广告 委托朋友代售 放在置换店里代售 其他
39 9 23 38
(3)如果校园内开设一家闲置物品置换店你对此有何感想?
希望 不希望 有没有都一样
62 8 26
(4)如果在校园内有做兼职的机会你会?
很愿意去做 看情况而定 不愿意去做
26 62 10
二.业务范围:
二手图书,二手家电,二手日用品,废旧物品回收等
服务项目:
大学生闲置物品出售,出租
三.赢利模式:
1. 在我店每件物品交易成功我店收取7%的手续费和3%的占地费
四.资金规划:
1. 资金投入:不少于5万RMB。
2. 2万用于一年的房租
3. 2万用于购买设备(2台收款机,货架,价条等)
4. 1万用于其他费用(广告费,税费等)
五.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xx-20xx年):在吉林农业大学成立“千缘大学生闲置物品置换中心”。让这一新理念在校园内深入人心,打出一个品牌!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在吉林省内各个高校陆续开设置换中心的分店,旗舰店等,扩大货源,扩展市场,让“千缘大学生闲置物品置换中心”成为新理念的代名词!
第三阶段:(20xx-20xx年)在全国各大高校陆续开设置换中心的分店,旗舰店等,继续扩大货源,扩展市场,使“千缘大学生闲置物品置换中心”成为高校校园内“必不可少的设施”!
六.在校大学生课余时间在校打工——“亮点”
(一)校内勤工助学如何管理
1.置换中心派专人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制定工作时间表并指导开展工作
2.由勤工助学管理员对勤工助学学生出勤情况,工作量劳动表现,劳动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
3.勤工助学学生每学年考核情况作为评选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的依据
(二)岗位要求
1.学生应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2.讲究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热爱所分配的工作
3.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因病因事无法工作,应事先向管理员请假并征得同意
4.不能擅自缺勤和私自更换岗位
5.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意识劳动观念,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三)报酬
1.学生参加校园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原则上5-8元/小时,高强度高难度技术性强的工作可略微上调
2.学生的劳动岗位所在部门依据考勤考核情况填写“月报表”“及勤工助学工资签收表”
3.每月财务定期发放学生勤工助学工资
4.岗位分配按多人分一组即多组制
(四)其他
1.学生在进行勤工助学活动时,因本人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2.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置换中心
七.口号:
“情迷象牙塔,源自校园,服务学生,激情加盟,铸就无悔青春”
八.宗旨:
严格物品管理,健全运营机制,提高业务素质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诚信,实惠的交易平台。
大学生创业的策划书2活动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素质,激发创造潜能和创新精神,努力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气氛,培养学生创造性、创新性意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团队精神,给学生提供锻炼自我的机会和展示的平台,让学生熟悉创业程序,储备创业知识和经验。以创建我院大学生创业联盟为契机,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创业大赛,具体策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情创造梦想,创业赢得未来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促进我校创业、就业教育,增强学生对社会的感知和体验,使学生具备创业意识,发散创新思维,创造更多就业与创业的机会,旨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学校产学研结合,让学生不仅在未来的创业道路上有所准备,更对毕业后的社会就业有深刻体验。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籍有创业意向的学生
四、主办单位:学工处、就业办
五、策划承办单位:院学生会、“麦浪”创业协会
六、组织机构
1、成立大赛组委会
组长:胡宗惠
副组长:许婷、陆世军、万怀钰、孙翔
成员:张慧、王敬雄、雷鸣、胡达丰 ……此处隐藏21236个字……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在宁来宁创业。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到**年末,力争扶持1万名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
(二)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基地)20万平方米。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面积拓展到1万平方米以上;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在大学城内或附近,各建1个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中安排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载体专门用于大学生创业。
三、扶持政策
(一)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负责评估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遴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
(二)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三)提供创业场地扶持。对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四)鼓励多渠道融资创业。
1、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
2、鼓励青年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和社会风险投资,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帮助青年创业大学生降低融资风险。
3、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员工总数30%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长期限两年。
以上三种融资方式不可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五)减免相关税费。自主创业青年大学生,在宁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申办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免收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商贸和服务型等企业实体(除限制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优惠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创办劳务派遣企业不在本政策扶持范围,下同)。
(七)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鼓励驻宁高校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指导站建设符合市规定要求的,每个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经费补贴。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通过“创业导师进校园”、“一对一”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实训,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我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市区(县)两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目标责任的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顺利实施。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受理并审核大学生创业享受扶持政策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青年大学生创业证》,青年大学生凭证享受各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强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经费保障。市、区(县)财政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根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调整财政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年度创业专项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
(三)提升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水平。举办面向全国青年大学生的创业大赛,引进优秀创业项目在宁落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有创业意向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选择和查询服务。对参加大赛获奖的创业项目和经评估入库的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奖励并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在市、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开设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在宁来宁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人事档案代理、落户和社会保险办理、职称评审等一条龙服务。
(四)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全市每年评选一批创业规模较大、纳税和带动就业突出的青年大学生创业杰出人才,授予“青年大学生创业明星”称号,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激发更多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创业联盟等组织的作用,为创业青年大学生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宁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典型,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大学生切实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五、其他
(一)本意见所称在宁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在南京市范围内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非国家禁止、限制类创业项目;
2、在宁创办企业,并由青年大学生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且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
(二)本意见中有关青年大学生创办企业后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期限,自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本意见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本意见自**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