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委托书
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办理事务和工作生活中,我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用到委托书。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委托书1甲方:王某身份证号:
乙方:章某身份证号:
丙方:戴某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方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X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江阴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年月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X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江阴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X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X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江阴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X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至X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
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X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XXX年月日
乙方(签名):XXX年月日
丙方(签名):XXX年月日
股份委托书2序列号:
甲方(投资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理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声明如下:
1.甲方依法具有证券投资资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证券投资资格没有限制。
2.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确认的股份为其真实所有。
4.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已仔细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示》,充分认识到代理股份转让中存在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行办法》及其他与代理股份转让业务相关的规定。
6.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尤其是对乙方的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的约束。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违反上述声明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声明如下:
1.乙方是 ……此处隐藏8062个字……方公司行情系统、网站及营业网点予以及时披露。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法违规情形或与乙方签订的各种协议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转托管及资产账户销户业务。第三方存管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1、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乙方若丧失代办股份转让资格,将自动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七章 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六条 甲方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股份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进行公证,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明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系统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同甲方本人委托,甲方对委托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授权期限过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理人的委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在乙方,且当事人均应到场,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三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存折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九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有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三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其它合法方式。
第四十四条 《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共同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账户卡号: 营业部
身份证明号(或营业执照号): (盖章)
通讯地址:
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委托书7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现由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
以下权利为***公司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委托业务,集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可对***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行使下列经营管理权限,且权利只能由集团本级统一行使,并不得转委托:
(一)经营目标下达、计划核准与汇总,并实施偏差分析与监控;
(二)财务预算报告的审核;
(三)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
(四)财务分析报告的审核;
(五)外派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绩考核建议;
(六)通过内部审计队伍或外聘独立审计师对各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的问题进行监控整改;
(七)对各单位的组织架构调整、主要的人力资源制度和流程的审核;
(八)统一组织集团与各单位大型公关、品牌推广等活动、整体对外形象的宣传和管理;
(九)统一组织应对集团与各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公关等事务;
(十)要求各单位定期信息简报的上报、整理与汇总传达;
(十一)负责对各单位业务进行行业分析,信息收集,针对环境变化提出应对措施;
(十二)制定各单位业务经营指标并下达,定期进行监控,确保目标达成;
(十三)组织协调各单位的跨区域竞争,减少内耗;
(十四)针对各行业特点,统一组织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本委托书中未涉及的被委托人其它法定经营业务(由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所确定的经营事项),被委托人可在法定范围内行使经营权。
本委托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一年。